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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盟相关成员国在游乐设备方面法令法规

发布日期:2014年10月25日 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金马游乐设备

  在游乐设施消费者安全管理方面,由于欧盟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游乐设施法规,各成员国管理各不相同,有的采取国际方面的法规,有的国家鼓励行业自律,主要采取非政府性质的管理措施(如英国),有的制定本国自己的法律法规,完全由专门的法律法规规范游乐设施安全管理行为,无任何非官方的管理措施(如比利时和荷兰),也有完全下放到地方政府,由地方政府负责游乐设施安全管理。欧盟大部分成员国的游乐设施法规标准体系同美国各州一样,由法律、法规和标准构成,游乐设施标准主要采纳欧盟标准和本国的相应标准(如德国的DIN4112)。
  
  欧盟有关成员国游乐设施法律法规情况如下:
  
  (1)比利时
  
  2001年6月10日皇家法令(Royal Decree of 10 June 2001),这个法令规定了游乐园的运营要求;
  
  2003年6月18日皇家法令(Royal Decree of 18 June 2003),这个法令主要引用prEN13814内容,规定了游乐园的运营要求。
  
  (2)芬兰
  
  产品安全法(Product Safety Act)。这个法律规定了涉及游乐设施服务领域的管辖内容
  
  公共娱乐法(Public Entertainments Act)也规定了嘉年华的安全管理要求,经营者必须取得警察局的许可,许可每年更换一次,设备每年至少检验一次等。
  
  (3)德国
  
  建筑法(Building Act)和《游乐设施运营和使用指令》(Directive for the Operation and
  
  Use of Amusement Rides)
  
  建筑法管辖游乐设施和游乐园(包括嘉年华)。在建筑法中引用了DIN4112临时结构标准(Temporary Structure),这个标准主要规范包括游乐设施在内的钢结构设计。
  
  游乐设施运营和使用指令,1970年首次颁布(1997年修订)。这个指令主要规定了游乐设施建造、运营、使用、维护等方面的内容。
  
  (4)意大利
  
  1996年8月19日部长令,《档案与检验技术》(Ministerial Decree 19 August 1996 Document and Verification Tecniques)。这个法令规定固定式游乐设施每年检验1次,移动式游乐设备每年至少检验2次,由官方机构。移动式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应服从当地市政府的要求。
  
  (5)荷兰
  
  游乐园安全法(Decree on the Safety of Fairground Equipment 1996)。这个法规定
  
  了设计、运营、维护等方面内容。
  
  (6)瑞典
  
  公共秩序法(Public Order Act)、游乐设施检验法令(the Ordinance on Inspection of Fairground and Amusement Park Devices)
  
  瑞士国家警察局规则和指南(the Swedish National Police Board Regulations)
  
  (7)英国
  
  法律:工作场所职业健康与安全法(Health and Safety at Work Act,1974)
  
  消费者保护法(Consumer Protection Act 1987)
  
  法规:工作场所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规则(Management of Health and Safety at Work Regulations 1999)
  
  非官方管理措施:
  
  游乐场所安全指南(Guide to Safety at Fairs in 1976)
  
  健康与安全实施规范(Health and Safety Executive Code)
  
  游乐场所安全技术惯例(Code of Safety Practice at Fairs:Technical Annex)
  
  游乐园安全惯例指南(Fairgrounds and Amusement Parks Guidance on Safety Practice,HSG17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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